近日,記者從西雙版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為加快推進西雙版納州建筑業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該局制定《西雙版納州建筑市場“紅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
《管理辦法》指出,通過對參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活動各方主體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進行征集和信用評定的同時,將誠實守信企業列入“紅名單”,嚴重失信企業列入“黑名單”,向相關部門或單位發出聯合懲戒并向社會公布,在一定時間內對列入“紅黑名單”企業實行相應激勵或懲戒制度。建筑行業企業信用等級每年評價一次。
《管理辦法》提出,對列入“紅名單”的建筑市場主體,采取相關激勵措施;對列入“黑名單”的建筑市場主體,實施相關監督和懲戒措施。同時,鼓勵失信“黑名單”主體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社會影響、參與志愿服務、取得社會認同等方式修復信用。根據失信行為的嚴重程度,決定“黑名單”主體能否修復信用以及信用修復的方式,明確一年內不可修復信用的相關情形,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依規實施市場或行業禁入。
《管理辦法》明確,在誠信激勵與失信懲戒、監督管理中,信用信息提供部門、信用評價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其認定上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違者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各認定單位應規范、客觀、公正地認定上報建筑市場“紅黑榜”信息,對認定上報過程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徇私舞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