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注意到青島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間施工相關審批手續夜間施工,被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查處,罰款10000元。
青島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3月10日在黃島區辛安辦事處開拓路12號抬頭小學項目工地,未取得夜間施工相關審批手續夜間22時后進行混凝土澆筑施工作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責令暫停施工: (二)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的。”
青島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為違反了上述法規,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23年3月29日下達了青黃綜法罰字[2023]第202301162號處罰書,罰款10000元。
愛企查顯示,青島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16日,注冊地位于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靈山衛街道靈海北路200-1號,法定代表人為莊立剛。經營范圍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室內外裝飾裝潢工程設計及施工;鋼結構工程施工;建筑機電安裝工程;防水防腐保溫工程施工;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施工;水電工程施工;建筑幕墻工程施工;建筑勞務分包(不含勞務派遣);管道安裝工程施工(不含壓力管道);消防工程施工;橋梁工程施工;不銹鋼門窗加工、安裝(不在此地加工、安裝);園林綠化、養護;保潔服務;建筑機械及設備租賃(不得從事金融租賃、融資租賃業務);銷售:建筑材料、裝飾材料、五金交電、辦公用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青島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對外投資1家公司,具有1處分支機構。